一 、项目编号: EP-SZ QT2022020
二、项目名称: 宿州经开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 实施主体采购 项目
三、中标(成交)信息
供应商名称: (牵头人)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(联合体成员)宿州市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、宿州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
供应商地址: (牵头人) 安徽省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(联合体成员)安徽省宿州市经开区鞋城五路 508号、安徽省宿州市经开区鞋城五路508号管委会十楼
中标(成交) 金额 :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下浮率: 1.88%,合作服务费率:10.88 %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服务类 |
名称: 宿州经开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 实施主体采购 项目 服务范围: 采购项目实施主体并授予项目实施主体特许经营权。 服务要求: 项目实施主体负责运作宿州 经开区片区 综合开发,授予项目实施主体本项目特许经营权,统筹项目的规划策划、勘察设计、投融资、建设、运营 等。 服务时间: 20 年(含建设期及运营期)。 服务标准: 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。 |
五、 评审专家名单: 尹军臣 (组长 )、 张传智、胡文勇、张宪方、武建华、
李小龙、赵新响
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按代理合同执行 18000 元(含专家评审费) 。
七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。
八、其他补充事宜
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南京和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(异议),质疑材料递交地址:安徽省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云计算基地 D栋3楼310室 ,联系方式: 医疗招标采购https://www.120bid.com 。
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提出投诉。
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财政部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2、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3、被质疑人名称;
4、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6、必要的法律依据;
7、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2、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3、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4、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5、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九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 名 称: 宿州经济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: 宿州市鞋城五路 508号 联系方式: 秦工, 医疗招标采购https://www.120bid.com 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(如有)名 称: 南京和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地 址: 安徽省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云计算基地 D栋3楼310室
联系方式: 医疗招标采购https://www.120bid.com
3.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: 王刚
电 话: 医疗招标采购https://www.120bid.com
十、附件
1.采购文件(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)
2.成交公告
3.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其它公示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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