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 、 项目编号: EP-SXQT2022025
二 、 项目名称: 泗县人武部配套设施建设项目
三、中标(成交)信息
供应商名称:宿州广厦建设(集团)有限公司
供应商地址: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南柳路南侧赤山路东侧
中标(成交)金额: 3450633.70 元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工程类 |
名称: 泗县人武部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: 本工程包括新建食堂,办公楼、宿舍楼、门卫室车库改造, 配套建设室外下水道、燃气、绿化、篮球场等基础设施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。 施工工期: 90日历天 项目经理: 韩彩红 执业证书信息: 皖 234191912640 |
五、评审专家名单: 杨姗姗(组长)、邢李民、郭远玲
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 按照代理合同约定执行,代理费用(含专家评审费) 29000元。
七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。
八、其他补充事宜
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南京和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(异议),质疑材料递交地址: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云计算基地 D栋3楼310室 ,联系方式: 医疗招标采购https://www.120bid.com 。
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提出投诉。
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财政部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2、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3、被质疑人名称;
4、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6、必要的法律依据;
7、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2、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3、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4、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5、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九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名 称: 泗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
地 址: 泗县经济开发区朝阳路 104 号
联系方式: 周主任, 0557-7016115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(如有)名 称: 南京和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地 址: 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云计算基地 D 栋 310
联系方式: 李工, 医疗招标采购https://www.120bid.com
3.项目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: 李妮惠
电 话: 医疗招标采购https://www.120bid.com
十、附件
1.采购文件
2.成交公告
3.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其它公示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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